关于转让协议书3篇
在现在社会,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转让协议书3篇,欢迎大家分享。
转让协议书 篇1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转让方(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凭祥镇前进村新逢屯
受让方(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广西玉林市玉州区城北街道高山村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经营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凭祥市南山村苏崇均后面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地块名称:
坐落(四至):东至:xx;南至:xx;西至:xx;北至:xx;面积:约xx亩;备注:(xx地)
第三条转让费
1、补偿金获得方式:甲方一次性获得转让补偿金。
2、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提出的实际转让补偿金,乙方并获得土地的承包权或使用权。
3、支付方式:现金
4、支付时间:XX年XX月XX日
5、支付土地承包权转让金:大写:x萬xx仟圆整(¥:xxxxx元)。
第四条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甲方转让本土地承包经营权须经发包方同意,甲方自愿在本合同生效时同时终止与发包方所建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转让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根据本合同获得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依法建立与发包方新的承包关系,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义务。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承包期内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其他义务。
6、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如转让土地被国家依法征收、占用造成经济损失,所有补偿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7、乙方受让后有自主经营权,甲方对该土地无任何权利义务,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挠乙方的经营。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之后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的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根据守约方具体经济损失情况确定。
第六条: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2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生效条件
1、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转让承包经营权土地的发包方同意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发包单位(签章):
签约日期:20xx年XX月XX日
附件:本宗土地方位情况
合同附件:本宗土地方位图
转让协议书 篇2
立协议人: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自己车辆手续等(详见表)转让给乙方,特立协议如下:
一、协议车辆转让价为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 )
二、在协议以前,甲方如有本车辆一切责任,如拖欠费规、违章监控、修理费及事故责任等均由甲方承担。车辆转让之日起,以后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在协议前有权了解车辆的全部情况和有关资料,一旦协议签订后表明了解情况,并愿承担一切相应法律责任。
四、车辆转让后,甲方必须无条件提供行驶证上车主的身份证或代码证和公章,并同原车主一起陪同乙方到车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过户费用由方承担,乙方必须在天内办理车辆过户,逾期不办后果自付。
五、如该车在过户之日发现发动机号、车架号与车管所档案号码不符合或单位代码证、公章发现问题,致不能办理过户手续,乙方有权退回车辆,甲方返还全部车款。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中介方存一份,经双方签字、按指印、本服务盖章后生效,不得的悔,如有发生纠纷,中介方作见证,不负任何责任。
七、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xxx乙方(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转让协议书 篇3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草原法》、《土地管理法》及《合同法》等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转让草原及耕地基本情况
甲方将属于自己的` 公顷草原的使用权一次性转让给乙方(草原及耕地分布、四至界限,拐点坐标及附属设施见草原使用执照)。
二、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转让价格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
2、付款方式以现金结算,自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一次性结清。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承包自 年 月 日起至甲方草原承包期满及国家允许范围的后续承包经营权,一并一次性转让给乙方。
四、双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作为受让方,必须保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的草原承包主体资格。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则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转让后,该草原及耕地的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归乙方所有,可以自由流转,并享有转让草原及耕地范围内的国家政策和草原奖扶政策。
3、甲方确保转让给乙方的草原及耕地没有村民(牧民)纠纷,没有财产纠纷,未用于债务抵押,并确保转让权符合政策规定,如发生争议纠纷或不符合政策规定,由甲方负责。
4、甲方维护乙方的经营自主权和合法权益,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如甲方有意拖延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5、在草原及耕地办理完相关转让手续后,乙方有经营、使用和收益的自主权,有依法开发建设利用的所有权利,甲方再无权干涉。
6、在草原及耕地转让后,甲方不在负责该草原及耕地的任何管护及其它义务。乙方有权按照国家的草原及耕地承包经营办法继续承包经营的权利,甲方不得参与干涉,但甲方可以协助乙方办理继续承包的相关手续。
7、除国家政策变动外,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引起纠纷上访的事件发生。
8、如有国家征收土地,政策补助,一切赔偿土地费、附着物等一切费用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9、乙方必须按照草原承包合同的规定合理利用和保护草原,
接受草原监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保护公共设施和其他国家建设设施、标志、依法缴纳草原及耕地使用费。
10、本合同生效前,由该草原及耕地所涉及的一切纠纷由甲方承担;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该草原及耕地所涉及的一切纠纷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按合同支付费用的 倍赔偿。
六、其他
1、本合同其他未约定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可订立本合同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相关部门存档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草原使用权承包协议书
2、草原使用执照(长字第 )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